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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7日,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《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“五停”的预通告》。
通告指出,汕头市三防指挥部计划于7月27日13时起,将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,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“五停”(停课、停工、停产、停运、停业),预计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7月28日24时结束后解除“五停”。
通告要求,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,汕头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“五停”措施(即:停课、停工、停产、停运、停业)。
全市所有托儿所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停课。
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,高空作业人员、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。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,全部停止生产。
全市旅游景区(点)、公园、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。各类大型商场、综合体、商业步行街、餐饮场所、娱乐场所、会展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运营。
全市客运、渡口、码头全部实施停运。27日17时起,全市公交停运,南澳大桥、连接东海岸大道的新津大桥、东海岸大桥、莱芜大桥实施交通管制。海湾大桥、礐石大桥根据省主管部门指令适时实施交通管制。
通告详情(图片来自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官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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