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申报范围及对象
1、综合补贴:2022年1-10月由县外引进到宝应县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、首次在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(高级工)、本科(中级职称、技师)、硕士研究生(副高职称、高级技师)、博士研究生(正高职称)学历人才可申请综合补贴。
2、专项补贴:2022年4-10月县职教集团应届毕业生,留宝企业工作且首次在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专项补贴。
3、2022年1-10月正在享受以往人才资助但未满资助年限的人才。
4、人才在享受补贴期间,在宝应县范围内变更企业的,需重新提交补贴申请,否则补贴将中止。中途离开宝应县的,不再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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